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徵大提琴兼任教師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徵才公告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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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單位 |
表演藝術學院音樂學系 |
職稱 |
助理教授(含)以上兼任教師 |
名額 |
1名 |
公告期間 |
■即日起至113年6月18日 |
資格條件 |
一、 具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者,或具助理教授證書(含)以上之職級。 二、 持國外學歷者,應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,獲教育部採認。 三、 需具專長領域: (一) 大提琴專業。 (二) 大提琴相關專業之教學。 (三) 大提琴相關專業研究能力。 |
工作項目 |
大提琴個別指導課程、室內樂。 |
聯絡方式(含檢具文件) |
一、須檢具文件、資料如下: (一) 個人簡歷。 (二) 三年內代表作品或著作。 (三) 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或文憑影本(持國外學歷者,應檢附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、並附中文譯本) (四) 經歷證明影本。 (五) 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 (六)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。
二、備註: (一)預定113年9月起聘。 (二)經用人單位初審後,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,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並註明「寄回資料用」。關說者一律不予錄取。 (三)郵寄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22058大觀路一段59號音樂系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音樂系大提琴兼任教師」、姓名及連絡電話,於公告截止日下午5時前(寄)送達本校音樂系。逾時恕不受理。 (四)聯絡電話:(02)2272-2181分機2512音樂學系徐助教。 |